授予专利权后,专利权能主动放弃吗?这也是许多朋友想了解的问题,小编带着这个问题为您进行了有关咨询,并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,以便于您参考。
有关于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能主动放弃吗这个问题,小编了解到专利权人随时都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,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,应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,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,或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。
而一些授权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放弃专利权的手续须经专利代理机构办理,并附具全体申请者签字或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。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可附带任何条件,放弃专利权只可以放弃1件专利的全部,放弃一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作未提出。此外,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,专利权即提前终止,等同于专利权人选择放弃专利权。
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,应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,放弃1件有2名以上专利权人的专利,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。一部分权利人放弃专利权的理应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。
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,不符合要求的,审查员理应发出视作未提出通知书;符合要求的,审查员理应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,同时将相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,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。
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。除非是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,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。当国家专利局接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,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给予登记和公告,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。